学习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心得体会
市国土资源局文昌湖分局武江
我市出台《关于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意见(试行)》,明确了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,规定了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适用情形和具体方式,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、加强执纪能力建设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4个方面对强化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保障措施进行了要求,推进全市各级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具体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,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作为国土系统纪检监察干部,我感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贯彻落实。
一、深刻理解“四种形态”的内涵
“四种形态”是从党的历史和管党治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,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,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、加强党的建设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。一是体现了纪严于法、纪在法前、纪法分开的要求。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,决定了党纪必然严于国法。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,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、严的措施管住干部,确保党规党纪刚性约束。二是贯彻了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方针。党员干部蜕变都有一个过程,如果一开始就受到严格监督和约束,及时认识和改正错误,就可以避免小错酿成大错、违纪走向违法。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坚持抓早抓小,发现苗头及时提醒,触犯纪律立即处理。三是深化了对“树木”和“森林”关系的认识。全面从严治党,不能只盯着极少数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,失去对全局的判断和把握。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讲政治、顾大局,既见“树木”又见“森林”,治病树、拔烂树、正歪树、护森林,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。
二、切实扛起监督执纪的政治责任
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党组织的责任不是轻了、而是更重了,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、而是更大了。对党组织来说,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把功夫下在平时,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受到纪律严格约束。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,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加强对遵守党章、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。对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来说,要本着对党的事业和党的干部负责的态度,敢于、善于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以担当落实责任,以行动诠释忠诚,把全面从严治党做深做细做实。
三、切实把握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
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们党在坚持“老虎”“苍蝇”一起打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同时,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党风民风为之一新,党心民心为之一振,以丰富的实践成果印证了这一思路。在纪律建设实践中,一方面,我们要运用“四种形态”惩治于已然,坚决查处“极极少数”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,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,对“大多数”起到警示、遏制和震慑作用,使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对搞腐败望而生畏,使有各种轻微违纪者收敛收手;另一方面,我们要运用“四种形态”防患于未然,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注重日常的监督教育管理,及时发现和掌握异常情况,抓早抓小抓苗头,通过约谈、函询、诫勉谈话等方式咬耳朵、扯袖子,把踩到纪律红线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,防止滑向“阶下囚”的不归路。惩治是实现“不敢”的重要手段,预防则是实现“不能”、“不想”的必要前提。我们要以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为契机,坚守责任担当,保持高压态势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,强化“不敢”;严明党的六大纪律,用纪律管住大多数,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加强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,强化“不能”;坚定理想信念,加强党性修养,弘扬传统优良作风,确立“三个自信”,树立高标准、坚守“底线”,强化“不想”,逐步构建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有效机制。
作为纪检监察干部,在提高党性修养、严守工作纪律方面更要走在前面,通过不断的学习,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,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,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,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,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。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;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,坚持讲政治、讲学习、讲大局、讲贡献、讲风格、讲原则、讲团结、讲正派,踏踏实实做事,平平淡淡做人。